广辟渠道,增加就业 | 响应政策 灵活用工激活市场、促进就业
2021.06.03
就业是最大的民生,新冠疫情对各行各业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,从去年开始,各行各业对于用工方式的思考与改革,一直都在进行当中。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,灵活用工也体现出了更加蓬勃的发展状态。国家和政府也利用零工经济和新业态蓬勃发展的大好机会,打破不合理的规章制度,以解决近3亿工人的就业需求。  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简要报告中,有一个词被提到39次,这个词的关键词就是“就业”。因为疫情的影响,政府给各类中小企业和个人“开了绿灯”,鼓励“灵活用工”的新模式激活市场,促进就业。如何规范灵活用工模式,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,也成为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。代表们不断提出建议,共同推动行业发展,完善体系。   全国政协委员蔡庆锋建议:制度创新促灵活就业,建议在国家层面上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,不仅要保护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,而且要确保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不会受到伤害,寻求两者之间的平衡;实现养老、工伤保险的全覆盖。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,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、职业伤害等问题制定行业标准;支持共享用工、就业保障的发展,搭建灵活用工在线管理服务平台。   目前,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“灵活用工”。灵活用工“不求人才为我所有、但求人才为我所用”的观念已经在传统企业的思维中潜移默化的改变了。组织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在新技术与新理念的双重叠加下重构。在这种社会、组织与个体大变革的背景下,传统的雇佣方式、就业结构形态受到冲击,灵活用工方式不胫而走。   从企业层面来看,对于小型初创企业来说,通过在行政、财务、人事、客服等非主要职能部门的灵活招聘,可以将更多的人力成本和精力花在主营业务上。大中型企业选择“灵活用工”的形式,除了外包基本职能岗位外,当临时项目需求紧张时,企业也会通过外聘业务岗位的形式灵活满足项目需求。   从长远来看,大力发展灵活用工产业还有利于优化我国的产业结构。未来社会的基本结构形态由“公司+员工”转变为“公司+平台+个体”,每个个体作为独立的价值创造者都会冲破传统组织的科层“枷锁”,充分释放自身的人才效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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